为您找到与原电池和电解池的区别有哪些通用两篇 百科知识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学过电路知识的人知道原电池和电解池,我们在高中的时候也有学习原电池和电解池,但是很多人始终对它们不了解。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原电池和电解池的区别,仅供大家参考!
1.原电池和电解池本质的区别
原电池是将内部的化学能转化为电能。
而电解池则刚好相反,是将电能转化为化学能的。
2.原电池和电解池装置的区别
原电池没有外加电源。
电解池有外加电源。
3.原电池和电解池电子流向的区别
原电池的电子流向刚好跟电流的方向相反(电流是正电荷的流向,电子带负电)。
电解池则刚好跟原电池电子的流向相反(电子经负极流出到电解池中)。
4.原电池和电解池的应用区别
原电池应用在铅蓄电池。
电解池应用在电镀,精炼和冶金方面。
5.原电池和电解池极的区别
原电池是叫正、负极。
电解池叫阴、阳极。
6.原电池和电解池电的区别
原电池是对外供电的,是自发的。
而电解池需要通电,是被动的。
(1)使电流通过电解质溶液或熔融的电解质而在阴、阳两极上引起还原氧化反应的过程叫做电解。
(2)把电能转变为化学能的装置叫做电解池或电解槽。
(3)当离子到达电极时,失去或获得电子,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的过程电解原理(电解池装置如图)
阴极:与电源负极相连的电极。(得电子发生还原反应)
阳极:与电源正极相连的电极。(失电子发生氧化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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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有哪些区别?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分享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04年至2008年,中国A公司向美国B公司出口铅笔。最初,A公司采取进料加工的贸易形式,从国外购买原材料,同时从国内采购部分国产料件,在国内加工成成品后出口给B公司。随着加工成品需要耗用的部分国产料件、零部件数量日益减少,如果采用进料加工复出口,因退税率小于征税率,其耗用国产原料件、零部件等支付的进项税额中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只能计入出口产品的成本,这势必会增加A公司出口产品的成本,因此A公司便改用了来料加工的贸易形式。采用来料加工复出口,因免征增值税,耗用国产料件进项税额中不存在不得免征和抵扣的问题,所以如果国产料件用量少,来料加工贸易方式相对有利。于是A公司在香港设立一离岸公司,以A公司与该离岸公司签订来料加工合同,B公司将购买铅笔的货款支付该离岸公司账户,采购的原材料价款由离岸公司从其账户上支付,A公司的加工费也由离岸公司支付。A公司采取来料加工的贸易形式操作了一段时间后,因部分料件国内采购成本低于国外采购成本,又开始从在国内采购部分料件,从而又将贸易形式由“来料”转为“进料”。A公司通过采取不同的加工贸易形式减轻了企业的增值税负,节省了出口货物的成本。
案例分析
在案例中,A公司根据耗用国内料件数量的不同,调整贸易经营方式,采用不同的退税筹划方法,把出口成本降到了最低。
在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时,耗用进口料件的同时还要耗用部分国产料件,因退税率小于征税率,其耗用国产原料件、零部件等支付的进项税额中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只能计入出口产品的成本。如果采用来料加工复出口,因免征增值税,耗用国产料件进项税额中不存在不得免征和抵扣的问题,但收取的工缴费也不能计算进项税额实行抵扣。
哪一种贸易方式最为有利于出口退税?这要由耗用国产料件价值的比例大小来决定。实际上,如果国产辅件用量较少,来料加工贸易方式相对有利;如果国产辅件耗用量较大,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又相对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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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变焦和数码变焦都有哪些不同,你知道么?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分享光学变焦和数码变焦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变焦基本靠走”,这样一句摄影圈儿的笑谈放在手机圈儿里倒也所言极是。除了极个别的型号之外,大部分智能手机用户如果距离拍摄主体更近,确实就得靠走了。有人说了,手机摄像头不也有变焦功能吗?其实这种变焦的意义并不大,今天笔者就来谈谈为什么说绝大多数手机的“变焦”功能其实是个噱头。
人眼对焦是靠睫状肌的拉伸来改变晶状体的形状以看清更远的物体的。然而这终究有一个限度,这时候人们就想到了用镜头来实现这一目的。可变焦的镜头能够轻松地将远处的物体拉至眼前,免去了人们“靠走”的麻烦。
关于变焦的途径,主流来说有两种:光学变焦和数码变焦。虽然都能实现将远处场景拉近的效果,但是它们的原理其实是根本不同的。下面笔者就简单普及一下光学变焦与数码变焦之间的区别。
镜片组移动成就光学变焦
光学变焦这个词听起来似乎深奥,其实解释起来相对容易一些,我们用一张图来解释下。
我们知道镜头通常是由一片或多片光学玻璃组成的透镜组,一枚镜头通常而言会同时配备凸透镜和凹透镜。图片中最上面就是一枚镜头在广角端的成像状态,可以看到右侧的成像范围是很广的。这时,如果我们进行变焦操作,镜头内的透镜位置会随之发生变化。
数码变焦:放大单位像素
好了接下来该看看数码变焦了,其实严格意义上讲,数码变焦并不能算作是“变焦”。它是在现有的感光元件范围基础上截取一部分区域,将这个区域内的单个像素点面积增大,继而造成一种“放大”的效果。
不过这样的做法弊端也是十分显著的,由于没有改变镜头的焦距,而只是将像素点强行放大,所造成的结果自然是图像细节的严重缺失。这就好像用Photoshop局部放大截图一样,实际可用价值微乎其微。
一些厂商用插值手段力图提升成像质量
一些厂商也在为提升数码变焦成像质量而努力,插值就是一种比较流行的手段。其将单个像素周边的像素特点进行分析,并用所得数据在该像素周边增加像素,也就是说用机内算法的方式来弥补画面细节,然而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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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与直销六大区别你知道么?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分享直销与传销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国的直销行业(1998年前叫传销),1994年-1998年期间,国家批准的合法正规直销(传销)企业41家,到98年时合法的非法的公司已达5000多家。非法传销公司利用拉人头,老鼠会形式欺骗了很多的消费者和业务员。中国的直销(传销)市场被这些非法公司搞的非常混乱。因此,国家政府于1998年4月21日为了清理整顿,把非法,合法的公司全部停止整顿。3个月后国家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允许安利,完美,雅芳等10家企业可以合法的在国内从事直销(因为传销的名词在人们心目中已被大多数人反感)经营活动,但要求这些公司必须依法转型,转为店铺加业务员的形式运作。因此,目前国内区别直销与传销的明显区别就是:1.是否10家转型企业.2.有没专卖店和分公司.3.是否有无条件退货机制.还有其它的一些区别.(当然这里说的10家公司,主要指外资企业,国内的企业也有国家允许的)
这几家公司可算作在中国合法的传销公司,当然,名字换成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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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而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你对拘传和拘留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拘传和拘留的相关法律知识。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l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5)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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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而扭送则是指公民将当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分子强制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你对拘留与扭送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拘留与扭送的相关法律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8条规定“执行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按规定着装。”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中:(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
5.《人民法院执行员职责》规定“执行员采取执行措施,应当依法定或规定程序办事,履行法定手续和采取合法措施,做到依法、文明执行。” “执行员凭完备手续经批准,可以对妨碍执行的有关责任人,实施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执行员不得无视事实和法律,不经审批滥用执行措施。”
看过“拘留与扭送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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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机会,向外倾销商品和争夺市场的行为称为外汇倾销,而商品倾销是指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格的出口价格,集中地或持续大量地向国外抛售商品。你知道外汇倾销与商品倾销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外汇倾销与商品倾销的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倾销是一种人为的低价销售措施。它是由出口商根据不同的市场,以低于有关商品在出口国的市场价格对同一商品进行差价销售。
第二,倾销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销售过剩产品,有的是为了争夺国外市场,扩大出口,但只要对进口国某一工业的建立和发展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威胁或实质性阻碍,就会招致反倾销措施的惩罚。
第三,倾销是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在政府奖励出口的政策下,生产者为获得政府出口补贴,往往以低廉价格销售产品;同时,生产者将产品以倾销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从而获得在另一国市场的竞争优势并进而消灭竞争对手,再提高价格以获取垄断高额利润。
第四,倾销的结果往往给进口方的经济或生产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特别是掠夺性倾销扰乱了进口方的市场经济秩序,给进口方经济带来毁灭性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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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兑,是指开证行以外的银行保证对信用证承担付款责任,而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你对保兑与保证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保兑与保证的相关法律知识。
保证具有以下五个特征:
1、保证具有从属性
保证与所担保的债形成主从关系,保证之债是一种从债,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保证债务是主债务的从债务。保证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的存在从属于主债。保证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存在前提,保证债务以主债务的存在为存在前提。在一般情况下,保证合同的订立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基础和前提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先订立保证合同,而后订立主合同,但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只有主债务有效存在,保证债务才能有效存在。
(2)保证的范围与强度从属于主债。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保证人担保的债权范围,但双方约定保证债务的范围与强度不得大于或强于主债务。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债务的范围与强度大于或强于主债务的,就减至主债务的限度。
(3)保证债权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债权人的保证债权从属于主债权,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债权人对保证人的保证债权原则上也随同转移,保证人仍在原担保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但若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的,则主债权转让时保证债权不转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消灭。
(4)保证债务随主债务人债务的存在而于保证期限内存在。保证是保证人对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信用所作出的担保,因而原则上仅随被保证的特定债务的存在而存在,主债务人转移主债务给第三人时,保证人的保证债务也随原主债务人债务的消灭而消灭。但保证人明确表示对主债务的转移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的保证债务不消灭,在此情况下,实际上保证人对受债务转移的新的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提供担保。
(5)保证债务随主债务的消灭而消灭。主债务因清偿等原因而消灭时,保证人债务的保证债务当然也随之消灭。
2、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
保证债务虽为主债务的从债务,依主债务的存在而存在,随主债务的消灭而消灭,但是保证合同是独立于主合同的单独合同,保证债务是独立于主债务的单独债务。
正因为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保证债务并不是主债务的一部分,所以保证债务虽不能大于或强于主债务,但却可以与主债务不同。例如,保证人可就一部分债务成立保证;主债务不附条件的,保证债务可以附条件。主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诉讼的判决,其效力并不能当然地及于保证人,主债务人遭受败诉的判决时,保证人可于另一诉讼中以自己的证据证明主债务的不存在、无效、已消灭或者其他事由。基于保证合同而发生的抗辩权,主债务人不能享有,保证人可以独立地单独行使。债权人免除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主债务人的债务并不能也随之消灭而仍然存在。保证合同无效的,主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3、保证具有无偿性
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在保证关系中,债权人享有保证债权,并不以偿付一定的代价为条件,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也不以从债权人取得一定代价为前提。当然,保证人愿意承担保证责任总是有一定原因的,有的可能因主债务人付给一定的报酬,但主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关系并不能决定保证的性质。有的保证合同中债权人也可能允诺给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一定的利益,但这并不是保证的必要条件,因此并不能影响保证的无偿性。
4、保证具有单务性
保证合同是单务合同,在保证之债中只有保证人一方负担义务即负有保证债务,而债权人一方原则上仅享有权利,而不负担义务。即使当事人约定债权人也负一定义务,如债权人应定期报告债务履行情况,债权人的义务与保证人的保证债务也不具有对待给付性质。所以,保证之债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不具有对等性,并不发生义务的履行顺序问题。
5、保证具有补充性
保证债务不仅是对主债务的加强,而且是对主债务的一种补充。因为只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所以保证债务具有补充性。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不仅要证明保证债务的存在,而且须证明主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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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国家赔偿吗?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家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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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对于iphone系列手机的千呼万唤热情是可怕的,iphone6s和苹果7还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时候,iphone6s和苹果7什么时候上市的时间问题,已经被小道消息证实。更让人期待的是iphone7拥有比iphone6s还要炫酷的超薄机身。那么,iphone7和iphone6s区别大吗?iphone7和iphone6s比较有什么不同?买那个好?下面小编为大家逐一介绍。
1.电池容量不同
iPhone6的电池容量是1810mA,而6s的电池容量是2915mAh
2.待机时间的不同
iPhone6的理论待机时间为250小时,而6s待机时间更加的长是384小时。
3..外观尺寸不同
iphone6 的外观尺寸为138.1 x 67 x 6.9mm(4.7英寸)
iphone6s的外观尺寸为158.1 x 77.8 x 7.1mm(5.5英寸),我们可以看到iphone6s的屏幕还是比较大的。
4.屏幕分辨率不同
iphone6 屏幕分辨率是1334×750,而iphone6s 屏幕分辨率是1920×1080
5.相机部分功能不同
iPhone6 相机没有光学防抖功能,但是在iphone6中相机已经加入了光学防抖功能了。
6.屏幕对比度不同
iphone6 对比度1400:1,而iphone6s 对比度是1300:1
7.重量不同
iphone6重129g
相比iphone6的重量,6s相对来说还是重了一点,iphone6s重17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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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那么你对自然人共同犯罪和单位犯罪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自然人共同犯罪和单位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
单位故意犯罪的集体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决策主体体现出来的。判断犯罪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的集体意志,需要看犯罪行为是否经单位负责人决定,否则,无法形成一个单位的犯意。但是,也不能简单的认为,负责人做出了的决定,就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意志,这是要具体分析的。例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6月25日
个人为进行犯罪违法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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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考公务员考试的考生要区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测的区别才能简单应付考试。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测的区别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公共类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类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第一部分 政治类: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第二部分 经济类:包含政治经济学基本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学、等内容。
第三部分 行政管理: 公共行政概述、公共行政运行机制、公共行政过程、行政机构改革。
第四部分 公文写作 写作基础知识;写作的主题、材料、结构、表达方式、语言与文体等;第五部分 法律基础知识
公务员考试的主考科目是《行政能力测试》简称《行测》
测查内容分:《数量关系》、《常识判断》、《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五个部分。
1、言语理解与表达
主要考察应考人员运用文字的能力,其中包括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从语法、语气、语义等方面对有关句子作出正确判断;概括归纳短文的中心、主旨;对短文隐含信息的合理推断;对比较复杂观点或概念的准确理解,根据短文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等。
2、数量关系
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基本数量关系的理解能力、数学运算能力,对数字排列顺序或排列规律的掌握,对数学运算方法、策略的运用能力等。
3、判断推理
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客观事物及其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其中包括对词语、图形、概念、短文等材料的理解、比较、判断、演绎、归纳、综合等。
4、资料分析
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各种形式的统计资料(包括文字、图形和表格等)进行正确理解、计算、分析、比较、判断、处理的能力。
5、常识判断
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科技、公文、党史、国情、人文、生活常识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看过“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测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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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理论上一般将错误分为法律错误与事实错误,打击错误是事实错误的一种。所谓打击错误,也称打击失误、行为偏差、方法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意欲侵害的某一对象实施侵害行为,由于失误而导致实际侵害对象与其本欲侵害的对象不一致。那么你对打击错误与对象错误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打击错误与对象错误的相关法律知识。
基本特征
1、行为人对自己意欲侵害的对象实施了侵害行为。如案例中,被告人李某对其兄实施了以土坯打击的侵害行为。如果李某本欲打其兄却将丁某误认为其兄而伤害的,就不是打击错误而属于对象错误。
2、实际侵害的对象与行为人意欲侵害乃至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不一致。这一特征包括以下含义:
其一,要有实际的侵害结果发生,如本案中李某造成被害人丁某轻伤的结果;
其二,行为人主观上要有特定的侵害对象,如李某的侵害对象是其兄长,如果没有特定的侵害对象,则无论实际侵害对象为何均不违背行为人本意,因而打击错误也就无从谈起;
其三,实际侵害的对象不是行为人意欲侵害的,也不是其行为所直接指向的特定对象,因为如果行为人主观上虽然有特定的侵害对象,但行为指向的对象并不特定,也不存在打击错误的问题,如果李某采取向其兄所在的人群中扔爆炸物的方法伤害其兄造成他人受伤的结果,就不属于打击错误。
3、行为人在主观上不仅不希望而且也没有放任自己的行为对第三者(实际侵害对象)造成危害。
看过“打击错误与对象错误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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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众筹吗?众筹,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香港译作“群众集资”,台湾译作“群众募资”,由发起人、跟投人、平台构成。具有低门槛、多样性、依靠大众力量、注重创意的特征。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众筹的相关法律知识。
1、股权众筹项目必须在平台规定30天内达到或超过目标金额才算成功
2、在设定天数内,达到或者超过目标金额,项目即成功,发起人可获得资金;筹资项目完成后,投资人将会得到项目的股权,如果项目筹资失败,那么已获资金全部退还投资者
3、投资者认购满额后,将钱款打入第三方支付托管账户
4、平台协助项目方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投资者按出资比例拥有有限合伙企业股权
5、第三方支付托管账户的钱将分批打入有限合伙企业的账户,每次打入有限合伙企业需要经过所有投资人的同意
6、股权众筹不是捐款,是根据投资者的出资额比例占企业的股份,待项目结束后分享项目的收益或承担项目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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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劳教与劳改有多少了解?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改造简称劳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罪犯管理的手段,对判处徒刑的罪犯,凡有劳动能力的,强迫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劳教与劳改的相关法律知识。
组织罪犯劳动是实现监狱宗旨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基本手段。它能使罪犯培养劳动观念,矫正自身所存在的恶习,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解教以后能够自食其力。
对罪犯进行的劳动改造,造成了两方面的直接后果:一是罪犯通过劳动改造,自身素质和思想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另一方面,罪犯通过劳动活动,创造出了一定数量的具有社会价值的产品,带来了相当一部分的经济效益。
虽然很多专家学者对这部分经济效益有争议,然而却能够对监狱经费不足进行一定的补充,保障监狱硬件实施建设的同时,提高了干警的待遇,改善了罪犯的物质生活和改造条件,因而我们有必要在提高罪犯劳动改造质量同时,促进这部分经济效益的增长。
看过“劳教与劳改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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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你听说过公证和民间证明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证和民间证明的相关法律知识。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第十三条公证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二)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三)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
(四)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五)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六)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看过“公证和民间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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